問題內容:
您好,我司主要從事設備設計、組裝和調試(機加工委外),根據最新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》(2021年)屬于環評豁免項目,不涉及廢水廢氣和危廢,且不在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行業名錄(指導性意見)》(粵環【2018】44號)的名錄類內;請問還需要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備案嗎?
問題答復:
您好!如果貴司不在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行業名錄(指導性意見)》(粵環【2018】44號)的名錄類內且生產經營過程中不產生危險廢物,可不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。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!